從5月1日12時開始,廈門將進入為期3個半月的伏季休漁期。昨日上午,廈門市海洋發展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我市2023年海洋伏季休漁政策進行了解讀,現場回應了多項市民關心的問題。
伏季休漁是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據了解,廈門市自1999年實施伏季休漁制度以來,執法監管工作從未放松。
廈門海域今年伏季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休漁作業類型為除釣具以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輔助船。
伏季休漁期間,廈門海鮮存量充足、供給穩定,市民不用擔心“菜籃子”問題。
設漁港“電子圍欄”集中???/strong>
為了強化伏季休漁期間的監管,廈門推出了對伏休漁船公示監管、定期查驗、動態巡查、隨機抽查、動態聯查等多項具體管控措施。
各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對轄區休漁漁船登記造冊、張榜公示、統籌停泊。自愿參與伏休的釣具漁船需簽訂伏休承諾書,對符合條件且全程嚴格執行伏季休漁規定的,可申領伏季休漁補貼。伏休開始后,尚未上報的漁船,不再列入補貼發放范圍。
廈門的伏休漁船實行集中???、動態監管。根據要求,各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集中??亢蜐O獲物定點上岸漁港,規劃泊位,提前公開發布,并根據漁船靠港位置繪制《伏休漁船泊位分布圖》,靠港漁船一律不得擅自移泊。漁船上要安裝北斗示位儀,設立漁港“電子圍欄”“警報線”,通過北斗示位儀終端、無人機等技術手段,監管部門可以實時掌握休漁漁船動態。
加強未參與自愿休漁釣具漁船、專項(特許)捕撈漁船等未休漁船監管,嚴格落實船位監測、漁獲物定點上岸、進出漁港報告、漁獲量申報統計等制度,建立上岸漁獲物監督檢查機制。
繼續實行“三個一律”原則
據了解,廈門將繼續執行“最嚴格的伏休制度”和“最嚴格的伏休管理”,貫徹“三個一律”原則:即對于查獲的違規在冊漁船一律扣除、扣減伏季休漁補貼;對于查獲的涉漁“三無”船舶一律沒收拆解;對于查獲的違法電魚行為一律移送海警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伏季休漁期間,海洋執法部門將開展“亮劍”“藍劍”等專項執法行動,岸上嚴管,海上嚴查。5月1日伏季休漁期首日,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將聯合多部門開展海上聯合執法工作。
各級執法部門將做好休漁漁船的日常監管和漁獲物可上岸的漁港碼頭巡查檢查,把打擊冰鮮雜魚交易、“定置網”“絕戶網”、涉漁“三無”船舶作為伏休工作任務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抓牢抓實抓出成效,斬斷非法捕撈漁獲物銷售渠道。
對查實的涉漁“三無”船舶,依法依規堅決予以取締;對各類伏休違規漁船,嚴厲查處、頂格處理,按規定扣減漁業資源養護補貼,震懾違法行為,防止發生群體性違規事件。
廈門水產品供應情況穩定
伏季休漁期間還有魚吃嗎?針對市民關心的水產品供應、價格問題,發布會也作了解讀。
“實行伏季休漁主要對生長在東南沿海的活鮮海捕撈類水產品交易量有所影響,但結合往年情況,不會出現水產品供不應求和價格異常上漲的情況。”廈門市水產品批發市場質量安全保障中心負責人表示。
該負責人還解釋了伏季休漁期間水產品供應的情況。一是,我國水產品供給形勢已從局部短缺向地區性相對過剩轉變,海水和淡水養殖品種、數量充足,可滿足不同層次需求;二是,我市大部分水產品是外地貨源,從全國各地輸入廈門進行集散,流通能力很強,能有效穩定價格;三是,為迎接伏季休漁,各商家積極囤貨,海鮮庫存不少,屆時可視市場需求投放;四是,進口水產品和遠洋漁船回運,對廈門水產品市場也是一種補充。
小貼士
●休漁作業類型: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輔助船。
●休漁作業時間:
我市海域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兼作釣具的漁船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我市海域捕撈輔助船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確需在最長休漁時間結束前為一些對資源破壞程度小的作業方式漁船提供配套服務的,由市海洋發展局報省海洋與漁業局,經農業農村部批準后執行。
廈門海域以外的休漁作業類型、時間和區域,按照《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關于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閩海漁規〔2023〕2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具體要求:
1.禁止異地休漁。
2.嚴格釣具漁船管理。
3.嚴格實施特殊經濟品種專項捕撈。
4.加強活魚運輸船管理。
5.嚴禁冰鮮雜魚交易。
6.嚴格捕撈許可申請。
7.明確漁船過戶期間監管責任。
8.嚴格執行集中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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